2012版国家标准相对于99版国家标准而言,在标准名称、适用范围、标准结构、公文用纸、公文印刷装订要求、公文要素编排、特定格式公文编排、公文式样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今天我们来着重来学学习一下关于要素名称及编排的主要变化有哪些,以便应对一些考试题目。
一、增加和删除若干要素并调整部分要素名称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下称“条例”)的相关要求,增加和删除了若干要素,并调整了部分要素名称:新增“发文机关署名”、“页码”两个公文要素,删除“主题词”要素,并将原“眉首”改成“版头”,“公文份数序号”改为“份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改为“密级和保密期限”,“发文机关标识”改为“发文机关标志”,“公文标题”改为“标题”,“公文正文”改为“正文”,保留“附件”并增加“附件说明”。
2012版国家标准与99版国家标准中公文格式要素名称主要变化见下表所示: